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捞尸人 > 第一章

  “细那康子们,吃饭了,呜嘞呜嘞呜嘞~”

  系着围裙的崔桂英左手端碗,右手握勺,边呼喊边敲打着粥缸边缘。

  坐在旁边正给水烟袋装烟叶的李维汉一脚踢在女人大腚上,没好气地骂道:

  “脑子进水了你,唤猪崽呢?”

  崔桂英瞪了一眼自家男人,将一叠碗重重放在他面前,啐骂道:

  “呸,猪可没他们闹腾更没他们能吃!”

  呼唤声下,一群孩子从门外跑了进来,其中七个男娃四个女娃,年纪最大的十六,最小的才三岁。

  李维汉两口子育有四子一女,子女们长大后就分家过了,平日里也就住得近的老大家会把一对三岁的双胞胎搁这边养着。

  可等暑假一到,也不晓得是图方便还是觉得爹妈的便宜自己没占到就是吃亏,总之,大家都把自家孩子给送了过来。

  你收了老大家的,其他家的也就不好意思不收,这一下子就把家里弄得跟办了学堂似的。

  这儿孙满堂的甜蜜,两口子还没来得及品砸出味儿来,可家里的米缸眼瞅着就要掏见底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包括女娃娃在内,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贼能吃,那肚皮个个都跟无底洞似的,崔桂英家开饭主食都得用缸来盛,而且一缸还不够,灶上还温着一锅。

  两口子虽说早已孙辈成群,可年纪并不算大,且按当下农村规矩,除非你生病卧床失去劳动能力,否则只要你还有力气下田,无论多老,也没资格享受来自儿女的餐饭供奉。

  “别抢,别抢,饿死鬼投胎啊都是,都给我排队!”

  孩子们拿着碗来接,崔桂英负责打粥。

  最后一个过来的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身穿牛仔吊带裤,脚上是时兴凉鞋,皮肤白嫩,面带腼腆。

  和周围兄弟姐妹们那种玩得脏兮兮鼻涕吸溜吸溜的模样,有些格格不入。

  “小远侯,来,给你放这里吃。”

  “谢谢奶奶。”

  崔桂英笑着摸了摸孩子的头,他是这一大帮亲孙子孙女里头,唯一一个外孙,不过现在也不算了。

  孩子叫李追远,孩他妈是崔桂英的小女儿,是思源村有史以来第一个大学生。

  小女儿考入了京里大学,毕业后留京工作,也是自己谈的对象,结婚前带回家里了一趟,是个细皮嫩肉斯斯文文的城里人。

  具体模样记不清了,因为那天崔桂英两口子在姑爷面前拘谨得紧,不太好意思细看。

  后来闺女怀了,生了个儿子,路途遥远工作又忙,就一直没回过家,但闺女自打毕业工作后,每个月就没断过给爹娘寄钱。

  婚前寄来的钱,李维汉两口子都存着,四个儿子娶亲他们硬是咬牙顶着没动那一分,等闺女那次带姑爷回家时,李维汉一把推回去姑爷递过来的彩礼钱,还把闺女寄来的钱加上返了回去。

  本想再硬气点,家里额外给添些,可四个儿子结婚在前,任两口子再使劲勒裤腰带也是榨不出油水儿来了。

  这事儿,一直让两口子心里有愧,闺女给的钱再还给闺女,等于嫁闺女时这当爹妈的啥也没出,真跌挂子。

  至于闺女婚后每个月寄来的钱,两口子也是都存着,儿子们被自家媳妇撺掇过来以各种理由想打这笔钱主意,都被李维汉指着鼻子骂了回去。

  半月前,闺女托一个穿军装的把儿子送了过来,带了一封信和一笔钱,信中说她离婚了,工作上近期有所变动,只能将儿子暂时托付给爹妈带一段时间。

  闺女信里还说,离婚后她把孩子姓改成跟她姓,这外孙一下子也变成了亲孙。

  来到农村后,李追远不仅没丝毫不适应,反而很快就融入了,整天跟着几个兄弟村头村尾玩得不亦乐乎。

  这顿主食是红薯粥,吃起来带着甜味,但不扛饱,消化快,哪怕几大碗下去撑得肚皮滚圆,撒欢出去跑一会儿,马上就又觉得饿了。

  而且红薯粥和红薯条这种东西,吃多吃久了,真的会把胃吃伤,不饿的时候看见它们胃里就开始冒酸水儿。

  李追远倒是没吃腻,他挺享受这种“大食堂”的感觉,而且崔桂英做的各种咸菜咸酱也深得他喜爱。

  “奶,今天怎么不去大胡子爷爷家吃席啊?”

  开口问的是二伯家的儿子,小名叫虎子,今年九岁。

  崔桂英拿筷尾敲了一下虎子的头,骂道:“死那康子,那是人家老娘走了才办的事,你想人家天天办席啊?”

  虎子边捂着脑袋边说道:“为什么不可以,天天办多好啊。”

  “死那康子说的什么屁话,他家就算想办,可哪有这么多人够排着队天天死的。”

  “啪!”李维汉用筷子重重敲了一下桌子,骂道:“你个大人跟细伢儿说的什么浑话。”

  崔桂英也察觉自己失言了,倒是没反怼自己男人,而是用勺子挖出一块咸酱送到身边李追远粥碗里,酱里会放些花生碎以及一点肉丁,她刚那一勺里就有。

  李追远用筷子划拉了几下,酱色淡开,粥上面飘浮出了白嫩的肉丁。

  孩子们眼尖,且最是执着不患寡而患不均,虎子马上道:“奶,我也要肉,远子哥碗里的那种!”

  “奶,我也要。”

  “我也要。”

  其他孩子也跟着起哄。

  “去去去!”崔桂英没好气地呵斥他们,“弟弟妹妹不懂事闹哄就算了,潘侯、雷侯、英侯你们几个年纪大的当哥哥姐姐的起什么哄,都给我懂点事,今儿这里吃的,都是拿人家小远侯妈给的钱买的,你们爹妈可一粒米没往奶这里交,还好意思跟人家抢着吃!”

  潘子、雷子和英子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年纪小的则互相看看笑笑就过了这一茬。

  奶不是没暗示过,他们也跟家里传达过,但爹妈都吩咐他们装傻。

  这时,老三家的今年八岁的石头问道:“那小黄莺还在不在啊?”

  崔桂英问道:“小黄莺是谁?”

  虎子回答道:“奶,小黄莺就是昨儿个在大胡子家跳舞唱歌的那个,那歌唱得可好听了,那舞也跳得很好。”

  “是么。”崔桂英昨儿个在人家后厨帮忙洗碗,忙得脚不着地,可没闲工夫饭后去前头看白事班子表演。

  她男人李维汉也没去,借口出船了,其实人在家,不去的原因是不好意思;毕竟已经让潘子雷子领着远子、虎子、石头五个孩子去吃席了,他这个大人再去吃相就难看了。

  五个孩子不仅自己吃,还捎带拿了不少,尤其是那种饭桌上按人头分的硬菜;李追远学着哥哥们那样,在身前铺桌子的红塑料纸上撕扯下一块,拿来包吃食。

  等回到家,再把它们分给没能去吃席的弟弟妹妹们,看着弟弟妹妹吃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像是个打胜仗回来的将军。

  雷子说道:“唱歌是真好听,人也漂亮,她让我们大家喊她小黄莺。”

  潘子点点头:“人可好了,人好看,衣服也好看,我以后就想娶她这样的。”

  崔桂英低头问身边的李追远:“小远侯,是这样吗?”

  “昂。”李追远放下筷子,点头,“好看。”

  农村的白事班子,讲究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走仪式时能披上道袍袈裟念经做法,仙风道骨、仪态端庄;

  中午大席后还得组织场文艺表演,唱歌、跳舞、杂技、魔术什么的,能整的都得整上。

  遇到家底殷实爱充面子的,还会请那些特定的白事班子办个晚间场,不过那种表演开始前大人们都会把孩子们赶回家睡觉。

  小黄莺姓肖,本名肖黄英,艺名是小黄莺,年纪其实不小了,三十多岁,离过婚。

  论这唱歌跳舞本事,其实都只是半吊子,但她会打扮,衣服也穿得大胆新潮,紧身黑色旗袍高高的开叉,露出那大片白腿,再加上亲切热情的场控……

  用村里女人最恶毒的谩骂同时也是最高的赞美来形容,就是——骚。

  现如今村里有电视机的人家寥寥,经常拿板凳去挤着看还塞不进趟,因此,在流行的风还未大面积吹进的农村,小黄莺的“骚”对周遭农村姑娘媳妇们而言,就是降维打击。

  不光是把老爷们儿的魂都给牵走了,连半大小子也被勾得五迷三道。

  这时,堂屋门口出现了一道身影,是邻居赵四美,和崔桂英算是有年头的“姊妹”了,家里孩子少时,俩人空了就爱坐坝上说是非。

  “吃了没?”崔桂英问道,“来,加双筷子。”

  赵四美忙摆手笑道:“哎哟,到谁家蹭饭也不好意思到你这儿来啊,瞧瞧,你这儿都喝稀的了。”

  “这粥喝得胃里舒坦,我就爱这口。来吧,给你盛一碗,米缸再怎么刮,还能缺了你这口吃的?”

  “好了好了,我可是吃过了。哎,你可知道刚刚白事班的头头儿带人去大胡子家去闹了,据说砸了东西差点干起来。”

  崔桂英闻言,马上端起碗筷站起身,边往嘴里扒拉着粥边往门口凑:“咋的了?大胡子家钱没结清?”

  “倒不是演出费的事,是班子里有人丢了。”

  “啥,丢人了?”崔桂英嗦了嗦筷子,“丢谁了?”

  “一女的,身上窜骚屁儿的那个,昨儿个那屁股扭得哦,恨不得腚眼都漏出来。”

  “是小黄莺?”潘子问道。

  其他孩子们也都竖起耳朵。

  “好像就是她,就那个骚蹄子。”赵四美很是幸灾乐祸。

  “人到底咋丢的,找着了没?”崔桂英问道。

  “说是有人看到昨晚班子里那个骚蹄子跟着大胡子家小儿子钻河边小林子了,后来人就没回班子,班子这才上门去讨人呢。”

  “那大胡子家小子呢?”

  “他倒是在家,却说不知道,没有的事儿;但村里瞅见的人可不少,就是他和那浪蹄子钻的林子。”

  “那人呢?”

  “谁知道呢,就没了,人班子头头儿这次就是来要人的,可老胡子家咬死了说没见过人,还说是那骚蹄子自己尥蹶子跑路了。”

  “那怎办?”

  “老胡子家给班子头儿赔了一笔钱,不老少哩。”

  崔桂英马上连拍赵四美胳膊,挑了挑眉:“有事儿!”

  赵四美也马上回拍崔桂英胳膊,抬了抬下巴:“那可不!”

  老胡子以前在镇上当过粮站副站长,那可是个肥缺儿,现在就算退休了,可除了小儿子游手好闲外,其他几个儿子可都在镇上有差事,在这村儿里,连村长家都不如他家威风。

  所以,能让这老胡子愿意掏钱平事儿,里头必定有鬼!

  “这给了钱,那班子头头儿就走了?”

  “走啦。”

  “那人呢,不找啦?”

  “找个屁,人班子都拿上家伙事坐卡车去下一家赶场了。”

  “哎哟。”崔桂英摇摇头,“可千万别出事了。”

  “谁知道呢。”

  “人,可真假。”

  “可不。”

  听到这里,虎子和石头忽然哭了起来:

  “呜呜呜!小黄莺啊,小黄莺!”

  “我的小黄莺,小黄莺不见了,呜呜!”

  赵四美见状,差点把鼻涕泡给笑出来,指了指道:“瞧见没,你那俩孙儿,倒是个情犟种。”

  崔桂英白了她一眼,说道:“你不有个孙女么,配一个?”

  “呵。”赵四美哼了一声,手指着李追远道,“要结亲家也不是不可以,得和你家小远侯配,让我家小娟侯也能跟着他进京享福去。”

  “去去去,别净想美事。”

  李维汉已经吃好了,老娘们儿说是非他不感兴趣,也不方便插话,只是默默端起自己水烟袋,打开火柴盒里,里头却空了。

  李追远放下筷子,跑去灶台后槽那儿将一盒火柴给李维汉拿过来。

  李维汉没接,而是把烟锅挪到李追远面前。

  李追远笑着抽出一根火柴,“嚓”“嚓”“嚓”,好不容易才将火刮出,忙小心翼翼地用另一只手护着,将火柴下移到烟锅上。

  李维汉嘬了好几口,嘬出了烟,心满意足,一脸笑意。

  当初,自家闺女也喜欢给自己点烟,还说长大了后要给自己买纸盒烟抽。

  “呼。”

  李追远把火柴吹熄,丢地上,用鞋底踩了好几遍。

  潘子开口道:“爷,下午撑船去摘莲蓬呗?”

  李维汉扫了一眼饭桌上的寡淡,点点头,道:“雷子一起,带上网,看能不能捞几条鱼上来让你奶做个汤。”

  虎子和石头听到这话,忙把小黄莺给忘了,喊着:“爷,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其他这些小的,也跟着一起喊,生怕有好玩的事情会落了自己。

  李维汉严肃地环视一周,骂道:“爷告诉你们,这河里可是有水猴子的,专拉人下水淹死做自己的替死鬼,这样他自个儿就能投胎去了。”

  当即,孩子们害怕了,不敢言语。

  石头有些不服气地问道:“凭啥哥哥们能去?”

  潘子和雷子到底是大孩子,懂事了,会帮着爷爷吓唬弟弟妹妹:

  “哥哥我力气大,水猴子拉不住我。”

  “我游泳好,水猴儿追不上我。”

  李追远没被吓到,他也想去,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只能低下头摸着小手,不时小眼偷看爷爷。

  李维汉说道:“小远侯也去。”

  虎子马上不忿道:“这不公平,远子哥也就比我大一岁。”

  石头也帮腔道:“对,远哥力气还没我大呢,怎么和水猴儿打架!”

  李维汉缓缓吐出了一口烟圈,给出了一个十分合理连小孩子都信服的理由:

  “小远侯是外面回来的,我们本地水猴儿不认识他。”

  ……

  村里房屋基本都依水而建,正门对路,后门向河。

  洗菜洗衣时,只需提着东西出后门,再向下走几个青砖台阶,就能来到河边。

  会过日子的,往往会在临自家这一段河边布个网,在网栏里养鸭养鹅。

  老李家的船就拴后门柿子树上,李维汉解开绳子后先上船,用竹篙稳住船身。

  潘子抱着鱼竿、雷子捧着渔网,相继跳上了船。

  李追远背着个小竹篓,被李维汉伸手接到了船上。

  “都坐好了,开船喽!”

  伴随着水面上的竹篙反复变长变短,船也开始移动。

  潘子和雷子早就习惯了,俩人都斜躺在船上很是悠哉,李追远则坐得端正笔直,看着河面上飘浮过去的水草和掠过的蜻蜓。

  “给,远子。”潘子递过来一小把炒豆子。

  他是老大家的,家离得近,平日里会抽空回家,在家里拿些零嘴,但被他妈叮嘱这些东西得藏着自个儿吃,可不能分出去。

  反倒是李追远的母亲,托穿军装的送来李追远时还捎带了一大袋零食,饼干肉松水果罐头啥的,前天又邮来了一大包,都被崔桂英锁在柜子里每天定量分给所有孩子。

  “谢谢潘子哥。”

  李追远接了过来,放了一颗进嘴里,这豆本地叫“拳豆”,其实就是蚕豆,带壳加点香料再搁些盐煸炒后,嚼起来很香。

  不过李追远并不喜欢吃它,太硬,咬不动,容易崩牙。

  所以,在两个哥哥嘴里不断“嘎嘣嘎嘣”时,李追远就放了一颗在嘴里像含糖一样抿着。

  “来一纵是千千幺哥,飘荡在路上;来一纵是千千幺哥,亮亮今晚要亮。”

  潘子唱了起来。

  “你唱得不对。”雷子笑道,“不是你这样唱的。”

  潘子不屑道:“哼,你会唱,你唱啊!”

  雷子嗫嚅了几下嘴唇,挠挠头:“我就只记得调子。”

  撑船的李维汉问道:“唱的是什么东西,听不懂。”

  潘子回答道:“爷,是昨儿个小黄莺唱的,叫越剧。”

  “越剧?”李维汉有些诧异,“刚唱的是越剧?”

  雷子:“不是的,爷爷,是粤曲,广东香港那边的。”

  “哦,这样啊,你们好好唱来给爷听听。”

  雷子:“潘子才不会唱嘞,他连歌词都记不住,和昨天小黄莺比差远了。”

  其实,小黄莺唱得也很不标准,但对现如今的内地来说,标准和不标准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反正都听不懂,要的只是那个自信腔调。

  潘子指向李追远,说道:“昨个小黄莺唱的时候,我看见远子跟着一起唱了,他会唱。”

  李维汉:“小远侯,你唱给爷听一下。”

  李追远很不好意思道:“我就会唱那一点。”

  “唱嘛,唱嘛。”雷子催促道,“远子别说粤曲了,还会唱英文歌哩。”

  李追远只得唱了起来: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我就会这么多了,妈妈喜欢这首歌,在家里经常放。”

  雷子挑衅似地看向潘子:“听到没,你唱的词就不对。”

  潘子对雷子翻了个大白眼。

  哥几个一路说着话,船终于撑到了宽阔点的河道上。

  潘子去帮爷爷拿篙,李维汉开始边找点位边理网,雷子则支起了鱼竿。

  李追远没有被分配任务,继续背着他的小竹篓端坐在那里,一会儿看着爷爷哥哥们忙活一会儿再看着河面上的水草以及上头蹦跳的青蛙。

  看着看着,李追远有些疑惑地向前探出身子。

  李维汉一直留意着这个“外孙”,见他这样,马上提醒道:“小远侯,坐里面点,别掉下去了!”

  李追远指着前方的河面问道;“爷,哥,那里有一团黑色的水草。”

  “哪里啊?”雷子顺着李追远手指的方向看去,“咦,还真是,黑色的。”

  “哪儿呢,哪儿呢?”潘子在船尾帮忙撑着竹篙呢,看不清楚,所以主动撑杆把船向那个方向靠去。

  李维汉起初没当一回事,他正忙着给渔网松结,等听到李追远和雷子还在那儿叽叽喳喳讨论着,这才抬头朝那儿看了一眼,只这一眼,他当即瞪住了。

  那一团黑色,纤细却又弥漫,散落却不分离,这哪里是什么水草,这分明是人的头发!

  这会儿因为潘子不停把船靠过去,使得距离那块区域更近了,水下部分也隐约透露可见,那黑色的纹路、白色的扣子、曲曼的线条……

  因为李追远是坐着的,所以首先看见水下部分的是站在他身边的雷子,雷子马上大喊道:

  “爷,那是个人,有人落水了,潘子,快撑过去救人!”

  水猴子的故事早已无法吓唬到他们这种大孩子了,淳朴善良的天性让他们下意识认为是有人落水,第一反应是要去营救。

  “放屁!”

  李维汉忽然怒吼,这位对孩子虽然带点严厉更多却是慈祥的爷爷罕见失态,粗糙皴裂的皮肤下青筋毕露,他立刻将手中的渔网丢在船上,边向船尾走去边对潘子喊道:

  “调向,调向,篙给我,不要靠过去!”

  先前自家船进这里也有一会儿了,根本没听到落水的动静,此时那里更是平静无波,哪可能还需要什么营救,那人,必是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可按理说,就算遇到个溺尸,至多感到个晦气罢了,哪需要这般惊恐失措?

  但李维汉深知此时只能以最快速度远远躲开。

  当地因依江傍海水道密集,所以水里淹死个人不算个什么稀罕事,基本每个村子或者邻近村子里都会有一个专门干水中捞尸活计的人。

  一般不是主业,可人选却很固定,一是因为晦气二则是因为忌讳多,非带传承的老手艺者,还真不愿意碰这个。

  思源村就有一个捞尸人,叫李三江,按辈分李维汉还得喊他一声叔。

  这李三江无儿无女,村里分的田他也懒得种反而租出去只求得点口粮嚼谷。

  可他并非过着那种有这顿没下顿的懒汉光景,他一做扎纸,二干捞尸,这两样来钱都不少,可比种那点地丰厚多了,因此他虽独居一人,却是天天小酒小肉,日子过得好不滋润。

  李维汉早些年为了帮四个儿子成家,就租种了李三江的田,这是真占了人家的便宜,因此期间需要捞尸时,李维汉也会跟着这位族叔去搭把手。

  虽说李三江从不让他上船接触尸体,每次只让他在岸边负责布置供桌备点鸡血狗血,但次数多了,也就从李三江那里知道些关于捞尸的门道。

  在这一行黑话里,浮尸被叫做死倒。

  正常来说,溺死的人在水下泡个几天逐步腐烂后就会浮起来,因盆骨构造原因,往往男尸面朝下女尸面朝上。

  大部分死倒走一套固定流程后,李三江就捞起背回岸上交给家属了,但在一次喝酒时,李三江就很郑重地说过有这么两个特例,他是不太敢去捞的。

  一是死倒边带窝漩儿的,这意味着附近有漏口泥陷,保不齐自己连人带船都会被掀翻吸进去;

  至于第二个,那是连他李三江见到了都会嘴唇哆嗦头皮发麻的……

  就是那种只留头发漂在水面上,直立在水底的死倒!

  这是带着极大怨念,死不瞑目呢,非要拉个垫背的下去!

  李维汉还记得那次酒桌上,李三江瞪着通红的眼对自己很严肃地说道:

  “汉侯啊,记住,你要是在水上看见这种死倒,别想其它的,能遛多快就遛多快,遛晚了就要被它留了!”

  因此,在发现这是一具直立死倒后,李维汉怎能不惊骇,更别提,他现在船上还有仨孙子呢!

  而依旧很好奇的潘子显然没能对接的上爷爷的指令,在爷爷过来抢过竹篙时,他一个踉跄,连带着竹篙也是一个侧捅下泥,导致船身向右侧来了个严重倾斜。

  这种倾斜对于常走船的倒不算什么,比如站在船边的雷子一个迅速俯身手抓船边就又保持好了平衡,可坐在那儿的李追远没这方面经验,上半身被惯性带出去后,整个人“噗通”一声就落入了水中,恰好是对着死倒的那一侧。

  河里的水很清澈,加上又是大下午阳光正好,水下的光亮很不错。

  刚落水的李追远还在本能扑腾,但马上就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和雷子哥说的一样,水里站着一个人,而且这不是别人,正是今天饭桌上兄弟们还念叨着的小黄莺!

  她依旧穿着表演时的那一套黑色旗袍,白色花纹丁扣,开叉到腰,脚上是那双红色的高跟鞋。

  水流平稳流动,在这种推力下,她的双臂有规律地前后摆动,双腿也在来回轻晃。

  给人的感觉,像是正在水下行走。

  她在摆着手,她在扭着腰,她在露着腿,她在踮着脚,她在唱着歌……

  哪怕是在水下,她依旧在诠释着那令村里女人们既羡慕又厌恶的骚蹄子姿态。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耳畔,好像又听到了小黄莺的那口不标准的粤语腔调。

  伴着歌声,

  小黄莺慢慢转过身,逐渐朝向李追远。

  她的长发向斜上方飘荡,像是撑起了一把黑色的伞,脸上的粉比昨儿个更浓,唇也更加艳红。

  忽的,

  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