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1976游猎北境 > 第28章 矫情啥啊?

  怎么说也是一次有收获的出猎,打理肉和皮毛的事儿,向来交给女人完成,几个大老爷们凑在一起,就只有喝酒吃肉一件事。

  绰伦布库早已经让几个女人,在一字排开的撮罗子前面的空地上,架起了篝火,把手把肉给煮上了,男人们则是被他叫上,聚拢在篝火旁,以狍子皮为垫,席地而坐。

  篝火上吊锅里煮着狍子肉的水,已经开了。

  在蘸水做好,在篝火边的的草木灰窝子里放好,浓突汗先用削尖的桦树枝从吊锅里挑出一块热气腾腾的狍子肉,割了一点点,先撕下一点扔到火里,又将剩下的举过头顶,口中念念有词。

  这几乎是他们每餐开吃前都要进行的仪式,祭火神、山神,祈福神灵保佑,赐予福气。

  仪式完成,绰伦布库却是没有忙着吃,而是从鹿皮包里,取出一样用桦树皮包着的东西。

  在篝火边打开后,卫淮看到里面是一块黑乎乎的肝脏,血呼啦的,已经冻得有点硬了,他割了一块朝卫淮递来:“想要在山里住下,跟着我们一起打猎,眼神一定要好,这是狍子肝,吃了会让你的眼睛更亮,可是好东西。我们鄂伦春人,可是从来不会外人分享狍子肝的,吃了它,你就是我们自己人了。”

  这话里,多少有点考验的意思。

  卫淮接过狍子肝,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从来没吃过生肉,何况是生的肝脏,但绰伦布库话已经说在那里,似乎不吃说过不去。

  一旁的希克腾,见卫淮有些犯难,拔出腰间插着的猎刀,割了一块,递给孟金福。

  孟金福接过后,想都没想就直接塞到嘴里,三两下咀嚼,就吞到肚里,嘴角都冒出血沫,偏偏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见此情形,卫淮脑海里顿时出现了蛮荒时期,进化中的人类祖先茹毛饮血的场面,像是时光倒流,远古风情再现。

  示范都有了,他只能深吸一口气,把那块狍子肝塞进嘴里。

  他先试着嚼了几下,感觉口感挺脆嫩滑溜,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涌入鼻腔的血腥味,他本能地想呕吐,但又觉得这样做,会让众人看不起,只能使劲下咽。

  一块狍子肝,硬是让他吃出一身冷汗。

  “好样的,像是我们鄂伦春人!”

  看着卫淮艰难地吃下,绰伦布库等人顿时笑了起来。

  浓突汗随即从衣兜里掏出个小布袋,里面装的是大粒咸盐:“沾点盐会更好吃一些。”

  看着浓突汗鼓励的眼神,想着吃都吃了,能吃第一块,就能吃第二块。

  他自己掏出那把浓突汗交给他,用来吃手把肉的刀子,从那块狍子肝上又割了一块下来,蘸了蘸盐巴,再次抛入口中。

  果然,似乎是被盐巴遮掩,这次入口的狍子肝,不那么腥了,味道比之前好了很多。

  但接下来,又见绰伦布库打开另一块桦树皮包着的东西,一看到那是两块腰子的时候,看着绰伦布库他们动刀割下来就往嘴巴里边塞,又是生吃,卫淮头皮又开始发麻了。

  一鼓作气吧!

  他不断地给自己打气,也加入其中,割了两块腰子,蘸了盐巴,丢入口中,象征性地嚼了几下,就伸长脖子给吞下。

  这玩意儿,腥气更重,盐巴都遮掩不住。

  他那样子,又引得几人一阵哄笑,却也跟着竖起大拇指。

  “不要觉得我们野蛮,跟着我们在山里,你必须得适应,很多时候进了山里,没了食物,又没有火,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时候,这些东西,都是填饱肚子最好的东西。”

  想来,生吃狍子肝、狍子腰被人说野蛮的话,他们也听到过。

  但却不知,这是在山林里,这是必须适应的东西。

  卫淮来到北境,刚有过一个极度饥饿的经历,想着自己那时候,怕是抓到只老鼠都能生吞活剥,打了驯鹿,割下肉在火边,都等不及烤熟,就狼吞虎咽地下肚,那还没有盐,比这又能好得了多少。

  矫情啥啊!

  绰伦布库的话,只有经历过,才知道,有些看似野蛮的事儿,其实是一种生存需要,继而变成的一种常态。

  这何尝不是一种生存经验的传授。

  蜀地的来客,向来擅长发现总结,也有着一股子仿佛刻在血脉里的钻劲,正因如此,南来北往的蜀客,总能在一个地方找到自己适合的门道,并且凭此扎根。

  卫淮也是如此,他选择了跑山打猎,想以此在东北大地上扎根。

  接下来的,吃带血水的最起码也有七成生的狍子手把肉,喝的是香甜的果酒,想通了的卫淮,就变得很舒坦享受了。

  肉吃到过瘾,酒喝到正酣,男女老少都站了起来,围着篝火转着圈地跳了起来,卫淮也被拉了起来,学着跳,这些年的身心,就从没有如此放开过,跳到兴起,感觉整个人的身心都在飞,在这片苍茫大地上飞。

  绰伦布库和阿什库兄弟俩上场,绰伦布库扮演鄂伦春猎人,阿什库则扮演黑瞎子,一场斗熊的舞蹈就此展开,随后,希克腾、孟辉、孟明也加入进去,扮演猎人,呼喝声不断,粗犷而豪迈。

  这顿饭,一直到吃到天黑了许久,才收场。

  也不知道是果酒的香甜迷人,还是酒喝得太多,卫淮还是醉了,被浓突汗搀扶着送到自己的撮罗子里,安排躺下。

  在安布伦也睡下后,卫淮迷迷糊糊中,看到浓突汗换上了神衣,拿着神鼓,出了撮罗子。

  过了好一会儿,远处的山岭里,隐约传来鼓点声和古老的吟唱声。

  卫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见篝火中的木柴已经只剩下几朵火苗,他赶忙将木柴聚拢,又往里面添加了些木柴。

  见浓突汗还没回来,他套上那件破烂的军大衣,掀开帘子钻了出去。

  寻着声音,他在远处的林子里看到了浓突汗,穿着神衣,敲着神鼓,还在卖力地跳着。

  身上挂着的铁片、腰铃,随着鼓点哐啷作响,雪夜里,像是一个孤独、神秘的舞者。

  卫淮又看了好一阵,浓突汗才停下,冲着卫淮走了过来:“咋出来了?”

  “醒来的时候看到你没回来,就出来看看!”

  “我在为族人和那只被青皮子咬伤的驯鹿祈福,让你们的病痛早点去除,神告诉我,它在明年四月中旬,会产下一只白色的公鹿。”

  卫淮听得有些发懵。

  知道母鹿到明年四月中旬产崽,这挺正常,虽然腿瘸,但毕竟是只成年的过了发情期的母鹿。

  可这知道毛色,还知道是公的,这就太玄乎了。

  卫淮不想反驳这个善良的人,只是笑笑:“那只白色的鹿,一定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