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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烤包子跟柳笛

  “去病啊,你难道不觉得主将亲自去探查敌军是不是有些不对头啊?”

  “我算个屁的主将,总共只有一千三百人,还没有人家一部人多。”

  “知道不?哥哥我可是很看好你的哟,别看你现在才统领一千多人,再过两年,你不定就能统领好几万人。

  今啊,也就是匈奴人接连出错,以为你们只是一队斥候,觉得划不来用一千人来换,这才放过你。..

  如果人家知道卫青的外甥,我大汉的明日将花就在这群人里面,信不信人家不管前面有没有埋伏都要优先干掉你?”

  霍去病皱眉道:“你在哄孩子么?这是在羞辱我,你干脆破口大骂我心里还舒坦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原本是想这么干来着,又怕你恼羞成怒,只好换一种委婉的方式。”

  霍去病点头道:“确实很委婉”

  云琅对待霍去病非常的委婉,不过呢,回到营地之后,他的做法就非常的不委婉了。

  郎如意被一顿棍棒打得鬼叫连,一同受罚的还有霍去病的亲兵首领卫阳。

  对这两个家伙,云琅可没有半点的客气。

  霍去病好几次声提醒云琅他才是始作俑者,都被云琅用委婉的笑容给怼回去了。

  至于曹襄,他觉得回来的五十个人都应该一起挨揍,包括那个肋骨断了三根的家伙。

  李敢倒是非常羡慕霍去病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在白登山面对匈奴大军的机会,他也很想有这样的经历,觉得如果把他放在霍去病的境地里,只要用他家祖传的神箭技术,就能让匈奴人不敢衔尾追击,还他老子当年在北地就是这么干的。

  不过,当他看到云琅委婉的笑容之后,还是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宁过来的时候,他们四个人重新变得非常和谐,虽然没有酒,还是在用米汤庆贺霍去病斩首匈奴首级四枚,虽然只拿回来了三颗,也算是开门红了。

  “山洞又塌了!”

  云琅笑道:“继续挖!”

  “死了算了,我这就回去继续挖!”

  不知为何,谢宁觉得云琅今的笑容很可怕。

  “告诉郭解,我要更多的鬼奴,如果他敢杀良冒功,我就让他去挖洞。”

  谢宁点点头,从桌子上顺走了两个包子,就匆匆的去找郭解谈生意去了。

  霍去病吃掉一个包子之后不解的问道:“山洞不好挖?”

  云琅点头道:“土质太疏松,只能一边坍塌一边挖,等挖到红砂岩就好了。”

  “噢!”霍去病随意答应一声,就继续吃饭,从昨日到今,他虽然看着镇定,实际上,一颗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上。

  舅父过,胆量是训练出来的,即便一个人平时胆子再大,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依旧会胆怯,比如跟随荆轲刺秦王的秦舞阳就是这样的人。

  他有胆子十三岁就当街杀人,却没有胆子走进始皇帝的宫殿。

  只有经历的多了,人才会麻木,人麻木了,胆子自然就会变大,这是一个奇妙的过程,需要自己用心体会。

  云琅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霍去病的冒险,这家伙就是因为不墨守常规才经常奇兵突出,给了匈奴最大限度的打击,如果管束的太狠,不定就会把他的性给抹杀了。

  如果让他心安理得的接受霍去病一次又一次的突发奇想式的冒险,他的心脏又受不了。

  这是一个明显两难的选择

  大军出发之前,他被长平狠狠的威胁过,如果霍去病跟曹襄两个人中哪一个出了问题,他都不用回去了。

  就目前看起来,最适合干危险人物的人选就是李敢然而,他又下不去手!

  至于亲自去冒险这回事从来都不在云琅的选择范围内。

  好在,来了一个谢宁,这个家伙不论长短还是肥瘦,似乎都是一个良好的炮灰人选。

  只要保证自家兄弟没事,谁会去管谢宁的死活?

  这家伙死掉了,算是为大汉捐躯,活着,就能享受荣华富贵,算起来,云琅不觉得亏欠了他什么。

  看来,以后要多用用这家伙,如果可能,郭解也是一个不错的炮灰人选。

  反正他已经做好了为荣华富贵献身的准备。

  想通了事情之后,云琅的胃口就立刻变好了,用匈奴饶羊肉包的羊肉沙葱包子味道确实不错,有上云氏家族菜谱的资格。

  不过呢,这种包子在蒸熟之后,再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烤一下,把外皮烤的焦黄,就能做到外焦里嫩,这样的包子吃起来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

  曹襄见云琅紧锁眉头好半不,就用肩膀撞撞他道:“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放在心上,去病以后不再做就是了。”

  云琅瞅瞅有些内疚的霍去病怒道:“谁有空想那些事情,我在如何能让这些包子变得更加的好吃!”

  “别装了,去病已经很内疚了。”

  “谁在装啊,我在想,这样美味的包子,如果放进烤炉里面大火烘烤一下,不但能让包子更加的好看,还能彻底激发包子里面肉馅的香味。

  如此,一脆一软,用牙齿一咬,两种感觉交替出现,还混合着肉馅的香味,那该是一种非常好的体验。

  你们吃,我先去烤几个包子尝尝!”

  云琅匆匆的解释完就端着一盘子包子去了伙夫所在地。

  曹襄探头见云琅去了厨房,就惊诧的对霍去病跟李敢道:“他真的去烤包子了”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多变,前一刻云琅还在为霍去病担心,下一刻,他就发现生活才是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主流。

  生活包括吃喝拉撒,爱慕与痛恨,唯独不包括不担心这种奇怪的情绪。

  茫茫人世间,谁有能比谁高明多少?

  所有智慧的选择不过是把利益分的比较清楚地一种普通选择罢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山洞,里面跟昨日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有一些来不及运走的土块散乱的堆在地上,而在洞口,平放着四具尸体。

  谢宁指着辛苦挖洞的鬼奴道:“总算是没有拖慢进度,他们也学会了用木料支撑洞壁之后在继续掘进。”

  云琅退出山洞淡淡的道:“都是血的教训,他们如何会不接受教训呢。”

  谢宁犹豫了一下接着问道:“你是怎么做到对外面的那些尸体视而不见的。”

  云琅看了一眼谢宁,觉得面前这个家伙就是一个傻子。

  “去把尸体都处理掉,别放在我眼前,亲自去吧!”

  军人家出来的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谢宁虽然对这个命令非常的不满意,还是找来了一辆马车,将四具鬼奴的尸体丢上马车,亲自赶着车去了河边。

  白登山处理敌人尸体的方式就是丢进河里

  那些劳作的鬼奴出来倒土的时候,总是用看鬼怪的眼神看云琅,他们现在都知道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将军下令,要他们做挖洞这么危险的事情。

  云琅并不同情这些人,甚至还有一些厌恶,他不在乎的人对他来就跟木头,雕塑没有区别。

  如果可能,他想把所有自愿背叛这个民族的人全部弄去充当奴隶。

  郭解来的时候,云琅正坐在一个山坡前吹柳笛,春日里的柳树汁液丰富,取一截柳条,只要轻轻地扭一下,树皮就跟树枝脱离,然后倒着抽出白色的柳枝,修整一下柳笛,心的切出簧片,一个完美的柳笛就会出现。

  这是云琅时候最喜欢的娱乐方式,直到现在,他依旧喜欢欢,这是纾解寂寞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