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1976游猎北境 > 第10章 驯鹿和鄂伦春

  棚子外面有咔嚓声传来。

  卫淮翻身坐起来,看到棚子门口的门帘掀开,钻进来一个黑乎乎的小女孩,身上罩着件略显宽大的皮袄,头上戴着的小帽子挺奇特。

  那似乎是用什么动物头骨上的皮毛制成的,有小小分杈的角,有耳朵,甚至还有用某种黑色小石头打磨而成的眼珠子。

  乍一看,像是一只呆萌的小动物突然闯进棚子里,活灵活现的。

  小女孩三岁左右的样子,脸黑红黑红的,突然看到卫淮坐起来,她显得有些惊悸,呆呆地看着卫淮,不敢靠前。

  卫淮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冲着她微微笑了笑。

  大概是他的笑容有足够的善意,小女孩稍稍轻松了些,挪动着脚步靠过来,朝着卫淮伸出手。

  她手里抓着的是一个小盒子。

  “给我的?”卫淮指了指自己。

  小女孩点点头。

  卫淮伸手接了过来,打开盒盖看了看,见里面装着的是些棕黑的粉末,不明白有什么作用,抬头看向小女孩:“这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

  小女孩微微蹙了下眉头,似是没听懂卫淮的话,显得有些茫然。

  卫淮又放慢语速,小声地问了一遍。

  这一次,小女孩听清楚了,支吾着吐出三个字:“马粪包……”然后,她又指了指卫淮的脑袋。

  “嘶……”

  卫淮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脑袋,忍不住吸了口冷气,这才记起,自己在地窨子的时候,被那青年用枪托狠狠地砸了几下,肯定破皮见血了,轻轻的碰触,都能疼得让他龇牙咧嘴。

  “你是说,这东西是给我治伤的药?”

  小女孩似乎不善言语,他也不知道这马粪包具体是什么东西,只能猜测,怕她听不太懂汉话,尽可能地说慢一点。

  小女孩这次略微想了下,肯定地连连点头。

  就在这时,外面又有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跟着帘子被掀开,这次进来的是浓突汗,他见卫淮醒来,冲着他咧嘴笑了笑:“醒了!”

  目光落在卫淮手中的盒子上,他跟着解释:“这是生长在林中的一种菌,刚长出来的时候,是个白色的小球,长大后变成褐色,里面有些棕色粉末,因为形状像马粪,我们叫它马粪包。

  小孩子们很喜欢踩马粪包玩,它被踩后会发出噗的声响,跟着喷出些粉末。

  这东西可以入药,是一种很好的消炎止血药,可治吐血、咯血,拌蜂蜜涂抹,能治疗恶疮,如果嗓子肿痛,或是外伤出血,敷上马粪包里的粉末,很快就会好。

  我们常年在山里游猎,受伤是常有的事儿,每年秋天,都会收集一些存放着。

  你的头上有几处被砸破了,这是拿来给你敷的。来,我帮你换上。”

  没想到,浓突汗的汉话说得那么流利,这让卫淮不再担心交流上的问题。

  经他解释,卫淮也知道,这所谓的马粪包,其实就是他所知道的马勃。

  这玩意儿,在蜀地的山林里也经常见到,往往发现一处,就能看到数个,甚至十数个,数量不少。

  只是用来做药,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但,既然浓突汗说有用,他也选择相信。

  经过这档子事儿,从这些人的一举一动和听得懂的只言片语中,他知道这是一群心底很好的人,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凶悍。

  浓突汗走到卫淮身前,动作轻缓地将缠在他头上的布条揭开,从卫淮端着的木盒里拈起些粉末,轻轻涂在他头上的几处伤口,边涂边说:“希克腾下手重了些,破了几处,你感觉怎么样?”

  “除了有些昏沉,疼痛,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卫淮自我感觉,脑子应该不会坏掉。

  他也记住了用枪托打他那人的名字。

  “希克腾,在我们鄂伦春族人的话里,是有精神的小伙子的意思。就像我的名字,浓突汗,小个子的意思。

  驯鹿早些年的时候,曾是伴随着我们族人穿行山林最好的伙伴,虽然后来有了马,渐渐的不再养驯鹿了,但现在,它们是我们这个乌力楞最重要的财产,是鄂温克族人手里边换来的。

  希克腾也只是见你杀了驯鹿,气愤之下,才打的你。他一向精神十足,很有干劲,但也嫉恶如仇,对他看得上的人,能掏心窝子,要是给他留了坏印象,那就得小心着点了。”

  上好药粉,浓突汗重新将布条在卫淮头上缠着。

  “鄂伦春族?”

  蜀地来的卫淮,对此没有任何了解,还是第一次听闻。

  见卫淮不懂,浓突汗笑着解释:“因为常年在山中游猎,我们曾被汉人称为林木中百姓,还有叫北山野人、树中人,都多少有点看不起的意思。

  也因为经常驭使用驯鹿,又被叫做使鹿部。鄂伦春是我们的民族自称,意思是使用驯鹿的人们。”

  他现在知道被自己当山牲打杀的动物叫驯鹿了,也对这个民族有了最粗浅的了解。

  驯鹿那么重要,难怪打人的时候会下重手,用枪托朝着脑袋招呼,这是要命啊。

  话又说回来,别说是跟人家联系那么密切的驯鹿,哪怕偷只鸡被逮到了,也不会被轻饶的年头,没被打死,就算是运气了。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居然还愿意对他进行救治,其实是挺友善的一群人。

  卫淮倒也没有什么怨念。

  只是听浓突汗说起希克腾的性子,他觉得自己有必要防备一下,可不想再被暴打一顿。

  之前还以为浓突汗话不多,现在看起来,却是很健谈。

  都提到打杀驯鹿的事儿了,卫淮赶忙道歉:“我不是故意的,我还以为是山里的野物,我实在饿疯了。”

  “这事儿改天再说,现在,你是我的病人,也是我的客人!”

  浓突汗没有让卫淮往下说:“把驯鹿当山牲也不奇怪,驯鹿是关不住的,除了在使用的时候,其余时间,都被放在山林里自己采食,经常出现走丢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它们隔上一两天就会自己回来,也时不时会出现走丢的情况,当然,也有不少汉人,总是在打它们的主意,出现过好几次了,还有过冲突。”

  浓突汗并没有对卫淮的情况追根问底,帮他包扎好伤口后,就到对面火堆边坐下烤火。

  那小女孩也在这时候靠到浓突汗的身边坐着,眨着大眼睛,静静地看着卫淮。

  浓突汗揭开锅盖看了眼:“鱼汤熬得差不多了,趁热喝点!”

  他从另外一个木筐里取出木碗、木勺,舀了些汤肉,朝卫淮递来。

  卫淮接过木碗,见里面鱼肉早已经熬得稀烂,汤汁浓白,浅浅尝了一口。

  汤里面并没有多余的调料,只是加了些盐,闻着有淡淡的腥气,但入口很鲜,也很诱人。

  这一次,他只是喝了两小碗,没敢多喝。